2019/10/1 因華生技製藥 興 本公司與山東新時代合約內容補充公告

1.事實發生日:108/10/012.公司名稱:因華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3.與公司關係(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):本公司4.相互持股比例(若前項為本公司,請填不適用):不適用5.發生緣由:一、就本公司108年7月8日公告C08001授權山東新時代公司之合約約定內容補充說明如下:1.約定內容:山東新時代藥業依合約執行BE主試驗,因華負責提供轉讓品之產品配方、技術供山東新時代申請BE試驗需要。因華應負擔技術轉讓後第一次預試驗並承擔費用,新時代應負擔BE主試驗相關之費用,預試驗、BE試驗在與委託機構簽訂合約後,其執行時間為三到六個月完成。山東新時代依本合約執行BE主試驗,若BE主試驗未達藥品註冊標準,因華應於合約終止生效後退還新時代60%之簽約款。若轉讓品完成BE主試驗且達藥品註冊標準,新時代應支付第二期款人民幣1,000萬元。2.說明:本公司已完成技術及專利文件移轉予新時代,並在簽約前已完成該產品規格之IVIVC(Vitro-In Vivo Correlation;體內外相關性)分析,並將以相同產品規格進行技轉供新時代進行BE主試驗。6.因應措施:無。7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<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>